当前位置:医药动态首页 >> 医院动态 >> 西安规定禁用“男子”“男科”等字医院命名
西安规定禁用“男子”“男科”等字医院命名
2008-09-08 11:47:57  作者:  来源:药品检索大全  浏览次数:13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  •   西安规定禁用“男子”“男科”等字医院命名

    “男子”、“男科”等词将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名称,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了解到,我市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,重点整顿医疗机构类别、名称、诊疗科目等不符合规定者,另外医疗机构设置未经审批的诊疗科目也是整顿重点。

    国家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,称一些医疗机构采用“男性”、“男科”、“男子”等词作为医疗机构的名称,按照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地名、单位名称、个人姓名、医学学科名称、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、诊疗科目名称等作为识别名称,而且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名副其实,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,“男子”、“男性”、“男科”等词语不符合上述规定,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,因此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针对此问题展开全面清理整顿,规范医疗机构命名。

    据悉,此次检查中将规范医疗机构通用名称,医疗机构名称不得擅自增加、更改,不能让患者产生歧义或使用误导患者的医疗机构名称。另外,此次检查中凡利用谐音、形容词等模仿或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者都必须重新更改名称。含有“中心”、“总”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同时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,而且“人民医院”、“中心医院”、“临床检验中心”等名称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。

0

顶一下

0

踩一下
友情链接 | 诚聘英才 | 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公告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地图 | E采联盟药品展示 | E采联盟详细介绍

  •  
     
      Copyright © 2008 全洲E药快线 All Rights Reserved  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:(湘)-经营性-2008-0001
    药品信息提供:湖南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  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园李洞路 邮编:410116
    E-mail:server#qzyaoye.com(#换成@)   电话:0731-5688863    传真:0731-5688994    商务客服
     
     
  •     湘ICP备08003415号    Powered by www.qzyaoye.com